雷锋精神是一盏明灯,作为教育者,我们有义务为之永远传承。但在这个做好事也会被人诬陷的时代里,很多想做好事的人而不敢做好事,其实,这样的新闻我们并不陌生,比如:好心把倒在路上的行人送到医院,结果被当做肇事者;捡到钱,拾金不昧寻找失主,结果说不止2万,丢了3万等等。所以,后来有人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有人倒了只当看不见,地上有钱也不敢捡了,就怕惹祸上身。难道做好事当好人,在当今社会真的成了一件“危险”的事了吗?
周末,八点左右,我送女儿去跳舞。一下楼,一辆摩托车从身边驶过,速度还挺快,心想,这时有辆车就好了,因为从小区到女儿跳舞的活动中心距离不近。突然,刚才的摩托车在我们前方2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,回头看着我和女儿。一个胖子,还是近乎光头,不过笑容倒是亲切,“你们去哪里?”胖子问我。我回头一看,以为他在跟后面的人说,结果后面没有人,才知道他是在跟我说。我不做声,因为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。“我去汽车站,我送你去,你去哪里?”胖子又说。突然我想到,难道他是摩的师傅,可是印象中摩的都是带伞的。我好奇地问:“我去西区车站,好多钱?”“不要钱,我送你去。”这下,我马上警惕起来,开玩笑地说:“不会吧,有这么好的事?”真的是怕走路,我到底还是带着女儿上了人家的车。路上,他问我住几栋,我说“8栋”,他说他也住8栋,他又问我住在几单元,这时我的安全警报又拉响了,一个可怕的形象在我的脑中窜出来,那就是---小偷,莫非他在踩点?而我成了他的摸排对象?于是我开始装糊涂,说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几单元。他问东,我就答西。反正没一句真话,打太极。可是但他说起8栋一楼他小舅子住那,三楼已故县委书记的儿子住那,五楼广坪镇政府的某某住那时,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人家热心帮我,偏偏想象成小偷。西区车站到了,我抱着女儿下了车,客气地请人家一起吃早饭,胖子说:“不用,我自己就是开饭店的。”我目送胖大哥离开,直到他连同车子消失在人群中。
人家都说“出门遇贵人”我想自己这不也算是遇着贵人了吗?虽然也为自己开始的过分警惕汗颜,但是起码让我知道,好人还是有的。我想说:让我们行动起来,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,守护好这一盏明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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